星期六, 7月 29, 2006

十分鐘之差

早前在圖書館借了八本厚厚的書,七月二十八號到期,一直未有歸還或者續借。昨天半夜,忽地想起這件事,於是即刻打開電腦打算網上續借。可惜,那時十二點過了十分鐘,雖然僅十分鐘,也因為逾期而無法續借。

今天下午六點多,帶著一袋沉甸甸的書去到灣仔洛克道圖書館,五樓到了,見到閘門已關。原來,今天五點閉館。門口的還書箱上的告示寫明,逾期的書不能放進去。

如果昨天我早十分鐘想到還書這件事,如果今天我早一個半小時去到圖書館,如果......

然而,這個世界怎麼能有這麼多如果呢?與其遺憾著那幾分鐘,不如反省自己當初為何不積極一點。早點還書也好,早點續借也好,怎樣都好過「臨時抱佛腳」。逾期就是逾期,即使過了一分鐘,也是過期,此時就要依著遊戲規則乖乖的親自去還書以及交罰款。

明天,我將會早點去屯門中央圖書館還書。書呀書,又要麻煩你們跟我去遊歷了。


9 則留言:

Vincent 說...

我也經常如此,借了好書便以為是自己的,不想去還。 結果......所交的罰款已夠買書了。

雪虎 說...

你...真老實... 悄悄地說,逾期的書放入還書箱也沒不可,之後到圖書館交罰款不就好了嘛...

Vincent 說...

佢直情係笨實。

SeaSONs 說...

昨天去了屯門中央圖書館還了書,同時交了罰款HKD24。其實當初也猶豫過好不好放進那個還書箱中,結果見到貼示後,就放棄了。

SkyBlue 說...

你地講開借書, 我依加屋企有一本係08 Jan 2002 借既書未還.  根本係借左唔記得還. 搬屋搬左兩次. 無意發現佢仲係屋企, 至知幾年都未還.  如果依加要還. 真係唔知點還??  

SeaSONs 說...

Jubilee, 圖書館的網頁寫著成人圖書每天一塊半,最高罰款額一百三十元。我想直接拿去圖書館應該沒有問題。也可以先打電話到圖書館問一下,或者去附近圖書館時順便問問。除非你的地址變了,不然有一天你突然收到圖書館的信也不定。 這些情況,我想雪虎也許會清楚一些。

雪虎 說...

Jubilee,你唔係牙嘛~~~ 其實圖書館已經寄左信追你架啦,好明顯係你冇再去圖書館借過書,地址又係舊既,所以咪冇人提你囉。 你可以再去還書,只會罰番個最高罰款額HK$130~~~ 作為一個負責任既圖書館前職員,我建議你都係還左佢啦,假如第日咁不幸地要用到圖書館服務,都唔使俾人煩丫嘛~

SkyBlue 說...

唉~~ 好肉痛呵!!  我話口未完, 上星期5就收到圖書館給我的罰款通知! 共銀 HKD190.00 哎呀~~ 真係仲貴過去買本新既.   

SeaSONs 說...

190塊錢,奇怪了,怎麼多了六十塊出來? 我自己交給圖書館的書也都可以買許多許多本新書了。唯有自我安慰,用了圖書館那麼多免費服務,而且這些罰款應該用在圖書館之中,還一些也是應該的。 不過,下次真的要記得準時還書丫。